
公告日期:2025-04-25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24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有效表决人数8人。公司董事陈鹏君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已书面委托李谢华先生代为出席,并按其已表示的意愿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代行董事长何文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北方沿海绿色新材料项目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两海”战略,优化氧化铝产业布局,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在辽宁省大连市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新建2×150万吨/年氧化铝生产线,项目总投资预计约人民币79.42亿元。为建设运营该项目,董事会批准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铝(大连)铝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40%,预计约人民币31.70亿元。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负责组织上述项目建设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一切事宜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常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使公司在增发股份时保持灵活性,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20%限额内,增发H股股份(包括出售或转让任何库存股份)的常规一般性授权,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A股、H股股份常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使公司在回购股份时保持灵活性,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在分别不超过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10%及已发行H股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10%限额内,回购公司A股、H股股份的常规一般性授权,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适当的时候召开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与召开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相关的一切事宜。
有关召开A股、H股类别股东会的具体情况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通知公告为准。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纪要
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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