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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国中铁: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2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2-10-31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信息披露水平,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

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2012)》(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等自律规则,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投资者判断公

司所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以及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

时间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上,依规定的披露方式向

投资者公布前述信息。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

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资本运营部负责日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拟订并及时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内部制度;

(二)负责准备和草拟信息披露文件;

(三)办理信息披露的申请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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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与交易商协会、中介机构沟通;

(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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