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2-06
不供在美國派發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表明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
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邀請或游說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證券的建議,或邀請就作出上述行
動訂立協議,亦不被視作邀請任何收購、購買或認購任何證券的建議。
本公告並不構成在美國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提呈出售建議或招攬購買任何證券的建議,倘未根據任
何該等地區或司法權區的證券法辦理登記或未獲批准而於上述地區或司法權區進行上述建議、招攬
或出售即屬違法。倘無登記或未獲適用豁免登記規定,證券不得在美國提呈發售或出售。中鐵資源
滙通有限公司與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概無登記且無意於美國進行票據登記。本公告將不會直接或
間接在美國分發。
有關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通知
中鐵資源滙通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作為發行人
500,000,000美元3.85厘於二零二三年到期的擔保票據
(股份代號:5904)
由
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RAILWAY GROUP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90)
無條件及不可撤回地擔保
聯席全球協調人
中銀國際 渣打銀行
聯席牽頭經辦人及聯席賬簿管理人
Barclays 中銀國際 德意志銀行 滙豐銀行 渣打銀行 瑞士銀行
中鐵資源滙通有限公司(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的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申請以批准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的發售通函所述發行本金額合共 500,000,000 美
1
元,按年利率 3.85 厘計息,於二零二三年到期的票據(「票據」)上巿及買賣,及公司通過僅向專
業投資者發債的方式提供無條件的并不可撤銷擔保。票據的上市及買賣批准預期於二零一三年二月
六日生效。
承董事會命
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公司秘書
于騰群 譚振忠
中國 北京
二零一三年二月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李長進(董事長)、白中仁及姚桂清;非執行董事為韓修國;
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賀恭、貢華章、王泰文及辛定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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