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1-23
不供在美国派发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邀请或游说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的建议,
或邀请就作出上述行动订立协议,亦不被视作邀请任何收购、购买或认购任何
证券的建议。
本公告并不构成在美国或任何其他司法权区提呈出售建议或招揽购买任何证
券的建议,倘未根据任何该等地区或司法权区的证券法办理登记或未获批准
而於上述地区或司法权区进行上述建议、招揽或出售即属违法。倘无登记或未
获适用豁免登记规定,证券不得在美国提呈发售或出售。发行人与公司概无登
记且无意於美国进行任何票据或担保契约登记。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RAILWAY
GROUP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90)
建议发行公司担保美元票据
发行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建议进行建议票据发行,并打算将於大约2013
年1月24日起向机构投资者展开连串路演简介会。建议票据发行将遵照证券
法项下的S规例仅在美国境外发售。
票据(倘发行)将由本公司根据担保契约作出担保。建议票据发行的完成须
视市况及投资者反应而定。中银国际和渣打银行为建议票据发行的联席全
球协调人,Barclays、中银国际、德意志银行、滙丰银行、渣打银行及瑞士银
行为建议票据发行的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於本公告日期,
建议票据发行的金额、条款及条件仍未厘定。於建议票据发行的条款落实
後,发行人、本公司、Barclays、中银国际、德意志银行、滙丰银行、渣打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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