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在 2024 年度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相关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作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公司原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德汉先生因个人原
因辞去独立董事及相关职务。鉴于黄德汉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余宏先生担任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沈烈先生、余宏先生及董事长刘长来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为沈烈先生。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主要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及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机构聘任、公司定期报告、审计部门定期工作情况、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计划及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及专业能力,能够胜任工作,且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任务;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了对公司的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在公司完成财务报告的编制后,认真审阅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调查与指导,认真听取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下一年度的内部控制工作计划。经审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结合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成果,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通讯)会议和电话沟通等方式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内部、外部审计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内外部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促进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审计委员会提供的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内部控制提供了保障。
2025 年,我们将继续秉持客观、审慎、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各项法规要求和监管重点,以及会计准则变化情况,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审计机构、财务部门的沟通,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特此报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