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成
立湖北骆驼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鄂改生【1994】191 号)批准,于 1994 年 7 月 2
日正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领取了谷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 420000100021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600706893517D的营业执照。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1,173,146,118.00元,股本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六)39。
1、 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谷城县经济开发区谷水路16号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65号
2、 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铅酸蓄电池、再生资源、锂电池等业务。
(1)铅酸蓄电池业务
主要从事铅酸蓄电池的研发、制造、销售,主要产品系汽车用启动电池、启停电池,以及电动道路车辆牵引、电动助力车等领域动力型铅酸蓄电池。
(2)再生资源业务
主要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及铅料处理再生业务。主要应用于公司铅酸蓄电池的生产,以及部分外销。
(3)锂电池及其他业务
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单体锂离子电池(电芯)、动力锂离子电池组(PACK)产品、低压启停、备用电源和储能电池等。
3、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于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0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
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8“收入”等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5“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
集团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林吉特等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相关披露事项涉及的重要性标准如下: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5‰以上且金额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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