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9 18:49:17 股吧网页版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暨终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6-11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224023)中所持有的21,956,999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2月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4726047),过户价格为 5.50 元/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员
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8)。

3、2022 年 2 月 10 日,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披露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
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9)。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届满,第一个解锁
期合计可解锁 5,812,7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因个人绩效考核未全部达
标而未解锁股份 2,97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江
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 2024 年 2 月 10 日届满,第二个解锁
期合计可解锁 6,46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因个人绩效考核未全部达
标而未解锁股份 123,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的《江
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届满,第三个解锁
期合计可解锁 5,869,8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因个人绩效考核未全部达
标而未解锁股份 717,21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8 日披露的《江
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暨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已届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后续将进行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