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5-18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门市林洋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9MWp 农光
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海门项目”)、12GW 高效 N 型 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第一阶段6GW生产线(以下简称“光
伏电池项目”)
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启东市永威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王鲍镇
20MWp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王鲍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及后续使用计划: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可转债募集资
金账户合计余额 24,744.12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及其孳生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4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000,00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与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30,000,000.00 元后,上述资金已由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债券登记费、律师、 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3,25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66,750,000.00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295 号《验资报告》。
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320MW 光伏发电项目 240,000.00 233,000.00
2 600MW 高效太阳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 67,609.90 67,000.00
合计 307,609.90 300,000.00
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募 投项目“320MW 光伏发电项目”的部分约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变更为湖北和江苏
地区的 229MW 光伏电站项目。该议案已经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项目 子项目
220MW 光伏发电项目
1 320MW 光伏发电项目 229MW 光伏发电项目 240,000.00 23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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