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能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林洋能源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4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 30,000,000.00 元
后,上述资金已由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汇入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债券登记费、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3,25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66,750,000.00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295 号《验资报告》。
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320MW 光伏发电项目 240,000.00 233,000.00
2 600MW 高效太阳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 67,609.90 67,000.00
合计 307,609.90 300,000.00
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320MW 光伏发电项目”的部分约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变更为湖北和
江苏地区的 229MW 光伏电站项目。该议案已经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项目 子项目
1 320MW光伏发电项目 220MW 光伏发电项目 240,000.00 233,000.00
229MW 光伏发电项目
2 600MW 高效太阳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 67,609.90 67,000.00
合计 307,609.90 300,000.00
说明:“229MW 光伏发电项目”变更前为“100MW 光伏发电项目”。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