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5-2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事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
金亚科技、周 尚 余 500 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
投资者 旭辉、立信 2014 年报 万元 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
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
2015 年 重 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
保千里、东北 组、2015 年 1,096 万 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报、2016 年 元 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
估、立信等 报 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
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
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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