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甘丽凝:现任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财会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财会系执行主任、和元生物独立董事、均瑶健康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等。多年从事财务会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对公司财务制度建设的完善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等能提供建议并具备专业的判断能力,已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判断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2024年,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甘丽凝 5 5 0 2 2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我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了此次会议,对《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我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会议上,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均投了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了“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本人和公司管理层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通过业绩说明会,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另外,公司日常采用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除参会讨论议案外,并通过视频会议、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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