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5-09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已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分红,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47,047,000.92
元(含税)。
公司拟在 2025 年中期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1、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14,629,913.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已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47,047,000.92元(含税)。2024年前三季度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2.66%。
2、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满足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在2025年中期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47,047,000.92 618,272,392.64 363,315,292.8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52,882,444.55 1,031,325,697.38 855,997,415.73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2,014,629,913.3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528,634,686.4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否
是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880,068,519.2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1,528,634,686.40
购注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 173.69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否
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结合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确保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期发展的可持续性,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且公司已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8元(含税),共计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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