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2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额度: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含40亿元,含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的比例为14.68%。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预计额度。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额度期限: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 险,金融机构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等。委托理财的收益受上述风险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主营
业务发展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投资。
(二)委托理财额度与期限
根据2025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司预计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含等值外币)。本次委托理财申请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预计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并与该受托方签订委托理财协议,跟踪产品运行情况。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固定、收益稳定、无投资风险的短期国债逆回购产品;
3、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短期国债;
4、投资期限较短、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短期债券产品、短期应收款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和券商收益凭证等。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
效期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金融机构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委托理财的收益受上述风险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以规避因政策性变化等因素可能引发的投资风险。
公司本年度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沟通,公司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对委托理财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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