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8 19:18:19 股吧网页版
四方股份:四方股份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召开四方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职工董事的议题》。同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效要求,并在四方大厦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高秀环女士

非独立董事:刘志超先生、张涛先生、祝朝晖先生、赵志勇先生

职工董事:郗沭阳先生

独立董事:孙卫国先生、李成榕先生、谢会生先生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高秀环女士(主任委员)、刘志超先生、张涛先生、祝朝晖先生、赵志勇先生、郗沭阳先生、李成榕先生;

审计委员会:孙卫国先生(主任委员)、谢会生先生、赵志勇先生;

提名委员会:李成榕先生(主任委员)、孙卫国先生、高秀环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谢会生先生(主任委员)、孙卫国先生、高秀环女士。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孙卫国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裁:刘志超先生

副总裁:秦红霞女士、胡晓东先生、杨军先生、钱进文先生、刘树先生、高峰先生、徐刚先生

首席财务官:付饶先生

董事会秘书:钱进文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任职资格与能力,董事会秘书钱进文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况。

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聘任秦春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秦春梅女士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五、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崔翔先生、钱晖先生因连续任职已达六年,不再担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对两位独立董事在其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9 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志超:男,生于 1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