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确保《公司章程》与上位
法有效衔接,公司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
过渡期安排》以及 2025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在此背景下,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进行了修订,自《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生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与监事或监事会相关的公司制度将同时废止。
拟对《公司章程》的修订详情说明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程。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者总
裁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总裁辞任的,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应当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在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前,仍由原法定代表人履行职责。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新增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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