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20:03:59 股吧网页版
中国化学: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中审众环审计 2024 年年度报告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末,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数量 216 名、注册会
计师数量 1,30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名。

3.业务信息

中审众环 2023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215,466.65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6.项目人员信息

中审众环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
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审计团队成员能够做到恪尽职守,同时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积极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工作效率较高。

7.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8.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中审众环已建立完善的专业咨询管理流程,项目组遇有重大事项或疑惑时,可向专业技术部门、专家中台发出专业咨询
函,专业技术部门、专家中台会指定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回复相关问题,当专业技术部门认为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财政部准则制定部门
时,专业技术部门会发起相关咨询流程,以确保相关技术咨询得到高质量回复。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技术部门及时进行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审计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审计项目组内部、审计项目组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之间、审计项目组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内执行相关活动人员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时,需要按照不同成员之间的意见分歧类型对应的不同解决方案消除分歧,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出具了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

中审众环高度重视项目质量控制,本次项目的质量控制工作,由项目负责合伙人、质量技术标准部共同负责,由项目合伙人整体把握各工作组工作质量,通过各工作组的项目计划、每周周报、项目组负责人日常沟通,对项目质量进行控制;质量技术标准部定期对每一项目组进行现场质量抽查,并对工作底稿与项目文件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上报至项目合伙人及质量部负责人。如发现项目质量问题,由项目合伙人及公司调整相关人员及工作程序,保证项目整体质量达到标准与要求。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众环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审众环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各业务部门内部实施项目质量控制的情况,各分所内部实施项目质量控制的组织机构建立、人员配置和变动情况;确定质量控制制度的完善措施,包括要求各业务部门对有关教育与培训的政策和程序提供反馈意见;与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所适当人员沟通已识别的质量控制制度在设计、理解或执行方面存在的缺陷;由会计师事务所适当人员对以前业务检查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检查。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重大遗漏事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