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等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有红、兰春杰组成,并由独立董事杨有红担任主任委员。全体董事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
共召开 4 次会议,其中召开现场会议 3 次,召开通讯会议 1 次。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共 29 项;其中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 5 项,财务及定期报告 16 项,审计与内控 6 项,其
他事项 2 项。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2024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关联交易事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任等重点事项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4 年,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督导:事前认真听取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方案和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相关汇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协商了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和安排;过程中与公司有关部门有效沟通,对年报审计整体工作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讨论,持续督促年报审计工作按期完成;事后及时听取了公司年报审计情况的汇报。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 2023 年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2024 年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督促公司开展内控评价工作,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实施,促使各业务单位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和风险管理职能,保证公司
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公司在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推动审计信息化和业审融合、强化问题和缺陷整改、开展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大量系统性的工作,对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组织开展审计项目。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履行了规定程序,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财务报告的编制予以重点关注,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听取公司年度风险合规和内控工作情况、内控评价和审计情况等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搭建了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关于子公司放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之公司拟转让股权优先购买权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