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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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8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
审议意见书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 4216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此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
通知了全体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于永生、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闫国庆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一项议案,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涉及的 2024 年度实施和 2025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适应公司实际需要,内容客观,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于永生、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闫国庆
2025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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