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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6 17:23:42 股吧网页版
节能风电: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7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意见

(2025 年第七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拟审议的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就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系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的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风电项目的建设及投产运营,提升公司装机容量及市场综合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业务现状和未来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保障公司风电项目的建设及投产运
营,提升公司装机容量及市场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编制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作出了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A 股股票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前,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其与一致行动人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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