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0-14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期次级债券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7年10月19日
兑付停牌日:2017年10月20日
本息兑付日:2017年10月24日
摘牌日:2017年10月24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于2015年04
月24日发行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期次级债券(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将于2017年10月24日兑付自2017年04月24日至2017年10月23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为保证本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期次级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5招商05,代码123092
3、发行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50亿元;2.5年期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57%
7、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5年4月24日至2017年10月23
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计息期限内的每年04月24日,最后半年
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10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5年0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二、本次还本付息相关事宜
1、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5.57%
2、本年度计息期限:2017年04月24日至2017年10月23日
3、每手债券派发利息:27.85元(含税)
4、债权登记日:2017年10月19日
5、兑付停牌日:2017年10月20日
6、本息兑付日:2017年10月24日
7、摘牌日:2017年10月24日
三、还本付息对象
本次还本付息对象为截止2017年10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期次级债券”持有人。
四、本息兑付办法
1、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五、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期次级债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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