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7 18:08:57 股吧网页版
招商证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12月19日·深圳

大 会 议 程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10:00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9:15-15:00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招商证券大厦

议 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各项议案

三、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四、投票表决

五、问答交流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八、宣布会议结束

目 录

关于撤销监事会并修订或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 ...... 1

附件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 4

附件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 123

附件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 150

附件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 161
附件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 171

附件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 185

附件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 225

附件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 255

议案 1

关于撤销监事会并修订或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 年 7 月 1 日实施)及中国证监会出台的《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要求,公司应当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撤销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为衔接新《公司法》、落实监事会改革等要求,中国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配套规则,上交所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配套规则,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加强股东权利保障等。
根据以上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现提请股东大会撤销监事会并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8 项制度,废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除统一调整“监事”相关表述,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外,其他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明确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办法及法律责任;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其职责与义务;修改股东会召集与主持相关条款,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明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并撤销监事会;新增独立董事专节,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新设职工董事;明确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完善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等规定。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有权向股东会提交临时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出席股东会的人员及其身份证明文件类型、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的内容以及股东会通知、临时提案、延期召开股东会和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内容;增加回购股份的表决要求、股东会决议的争议处理方式、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及事项;完善股东会表决程序并更名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细化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会议记录的相关要求。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调整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股东条件、投票无效的情形、辞职报告内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记录等相关要求,明确独立董事负有忠实、勤勉义务。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调整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优化审计相关人员连续承担公司审计业务的时间限制,增加不得新增或扩展审计业务的情形、选聘档案管理要求及提前解聘的备案要求。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独立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