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垚)
2024 年,本人作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的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任期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公司召开的务虚会,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高 垚 男,1981 年 1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会计专业)。曾
任上海南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逸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亚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铭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总经理。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或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有偿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 4
次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11 次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人亲自出席所有会议;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亲自出席所有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相关会议召开前,我始终秉持尽责态度,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运作状况,调查并收集决策所需信息资料,为会议中的重要决策筑牢坚实基础。在会议过程中,我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与特长,针对所讨论事项展开独立判断,凭借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积极参与讨论,提出一系列合理化且具备可行性的建议。对于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本人从授权范围、合理性以及潜在风险等维度进行审慎考量,经认真审议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其中: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议共召开 6 次,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亲自参加了所有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召开 2 次,作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参加了所有会议。
在审计委员会的定期会议中,本人积极与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方展开深入且充分的沟通。针对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进行了细致的审核;持续跟踪年度内审项目的具体实施进程,对每一个关键节点都保持关注;全程监督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围绕定期报告、公司财务状况、业务实际运营情况以及内控设计和执行效果等重要方面,进行了全面且深入的探讨与交流。此外,认真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方案以及最终的审计结果,全力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为公司财务及运营情况的精准把控提供坚实保障。
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定期会议中,本人与董办、人事部门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公司高管薪酬及股权激励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促进了考核激励的有效性、合理性和合规性方面的不断完善。
本人认为,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环节均符合法定程序,所审议事项均切实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过程合法有效,在相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了关键作用,有效地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参加了所有会议,审议了包括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资产收购、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事项,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影响或风险、资产收购的合理性、以及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等关键因素进行
审查,保证了相关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的公允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四) 参与务虚会情况
2024 年,本人参与了 4 次公司务虚会,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下
属核心产业的政策动态走向、战略布局规划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以及贸易、并购等高风险领域的合规性管理和运管风控要点给予了建议,并对公司管理团队做了重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