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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5 19:11:53 股吧网页版
中材国际: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内部管理及风险控制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6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业务内部管理及风险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规范交易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金融衍生业务是指在境内和境外开展的期权、远期、掉期及其组合的各类金融衍生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单位”)。

第二章 交易基本原则

第四条 金融衍生业务管理的总体原则是“严格管控、规范操作、风险可控”。

第五条 严格控制金融衍生交易的种类及规模公司及所属单位从事的金融衍生交易应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并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资产减值风险为目的,严禁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不得超越规定经营范围,不得从事风险及定价难以认知的复杂业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六条 只能以自有资金从事金融衍生业务,不得将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金融衍生业务。

第七条 金融衍生业务的规模、期限等应当在资金需求合同范围
过12个月,不得盲目从事长期业务或展期。

第八条 商品类、股票类金融衍生业务一律不得开展。

第三章 金融衍生业务的内部审批流程

第九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主体资质及年度计划须逐级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年度计划内容包括拟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种类、规避风险的拟交易额度、拟选择的中介机构等。

第十条 拟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明确相关岗位职责、业务审批程序、风险管理要求、止损限额(或亏损预警线)、应急处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所属单位上报的金融衍生业务计划,对全年累计交易金额进行估计,纳入公司套期保值额度管理,按照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十二条 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公司及所属单位具体开展金融衍生业务时,应由所属公司财务部编制金融衍生业务分析,说明金融衍生业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报经总裁(总经理)或有权签字人签批后执行。

第十三条 所属单位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期限在 12 个月以上
的,除按照第十二条履行本单位审批外,还应上报公司总部审批,由公司总裁最终签批后执行。

第十四条 超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额度的金融衍生业务,

第四章 职责划分

第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职责

(一)公司财务部职责

1、受理公司所属单位金融衍生业务计划报告,拟定公司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计划,报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集团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要求,逐级上报年度金融衍生业务计划。

2、在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负责受理下属公司期限超过12个月的金融衍生业务的申请,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签批程序。

3、原则上负责公司报表层面的外汇套保策略的统一操作。

4、负责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的风险监控及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金融衍生业务交易台账,汇总和登记相关交易信息,包括委托日期、委托金额、交割日期、交割价格、交易银行等。5、负责金融信息的收集,适时发布预警提示。

6、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依据各金融衍生交易业务的需要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准确上报涉及金融衍生交易披露的相关信息资料。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确定金融衍生业务需履行的决策程序,按照监管机构对金融衍生业务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并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

(三)公司审计部职责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的检查或复核工作,对金融
衍生业务操作的合规性、业务品种、业务规模、业务期限以及会计核算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职责

(一)各单位应按时上报年度金融衍生业务计划报告。

(二)各单位应在各自金融衍生业务额度内完成本单位金融衍生业务具体交易的审批流程。

(三)负责金融衍生交易的台账登记,并根据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四)各单位应当建立报告制度,分为日常报告和临时报告。

1、日常报告:每月结束后,次月10日内报告金融衍生业务变动及持仓规模、盈亏情况、套期保值效果等情况;年度终了应就全年金融衍生业务和外汇风险管理情况等形成专门报告,随同年度财务决算一并报公司财务部。

2、临时报告:各单位发生如下事项的,应当在事项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公司提交临时报告:

(1)金融衍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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