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洪亮(离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洪亮,1973 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
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大连银行独立董事,亚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8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被聘为公司
第六届独立董事,2022 年 7 月 19 日,被聘为公司第七届独
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因连续任职已满六年提出辞职,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议案》,本
人离职正式生效。任职期间包括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3 家。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履职期间应参
加 8 次,本人均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参会;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3 次,因公出未能出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董事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 缺 股东大
事姓名 会应 出席 式参加会 出席 席 会应出 亲自出席
出席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王洪亮 8 8 5 0 0 4 3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认真阅读待审议的议案和支撑性的材料,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议案内容,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为董事会高效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履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履职期间,本人曾担任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委员,未出现缺席会议情况,本人共计参加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会议 4 次,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会议 1 次。履职期间,本人对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
作为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变更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作为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聘任董事长、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股权激励对象考核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对董事长、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履历进行了审查,其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作为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委员,对公司 2024 年科技投
入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科技项目投入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形势,符合了行业变化情况,符合国家发展战略。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其中本
人履职期间应参加 4 次,均亲自出席,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就关联交易、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发表意见,本人对以上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
(四)日常履职情况
在 2024 年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点关注了经营和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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