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杨为乔
本人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被聘任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决策,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为乔,男,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副教授,硕
士研究生。曾任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拓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海峡两岸关系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会研究会国际金融法专门委
员会委员,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被聘为公司第七届独立
董事。包括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3 家。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实际召开 1 次董事会,1 次股东
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义务。在董事会上,本人仅参与审议了 1 个议案,即《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并认为该议案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意该议案。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董事会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 股东大
事姓名 应出席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席 会应出 亲自出席次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次 席次数 数
次数 数
杨为乔 1 1 0 0 0 1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下设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风险防
控委员会委员,在履职期内未出现缺席会议情况。本人参加了 1 次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会议,重点关注了年度审计计划、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年度财务工作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本人履职期内,公司仅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计划,本人就审计过程中的重点关注的合规内容给予了建议。
(四)日常履职情况
在本人履职期内,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的要求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工作,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法律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法律合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1.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在 2024 年履职期间,本人认
真仔细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持续关注有关公司的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履行职责,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2.与事务所沟通情况。2024 年底,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进场前,本人参加了与事务所的沟通见面会,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和安排。
3.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
公司新闻报道和主流媒体对公司的评论,并就相关内容与公司展开交流,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4.学习及参加培训情况。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
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陕西证监局以及陕西上市公司协会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