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入体系化构建与全面加速的新阶段。文件明确,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达70%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高效配置。这一顶层设计不仅为能源转型注入强劲政策动能,更为清洁能源龙头企业带来深远的战略机遇。其中,三峡能源作为我国新能源发展的“国家队”与“排头兵”,其核心优势将在新市场格局下进一步放大,迎来从“规模扩张”到“价值跃升”的关键窗口期。
长期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存在省间壁垒、区域分割、跨区交易机制不畅等问题,导致清洁能源资源丰富但本地消纳能力有限的“三北”地区,常面临“弃风弃光”困境。三峡能源在内蒙古、甘肃、新疆等地布局了大规模风电与光伏基地,受限于区域市场壁垒,电力外送通道与交易机制未能充分匹配,制约了项目效益的完全释放。
《实施意见》提出推动跨省跨区交易从“分别报价、分别交易”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转变,实现供需在全国范围内的联合出清。这一机制变革,意味着三峡能源的绿色电力将不再局限于省内或区域市场,而是能够通过特高压输电通道,直接参与全国范围的电力资源配置。西部丰富的风、光资源可更高效地输送至东部高电价、高负荷地区,显著提升项目利用率与收益水平,从根本上缓解甚至消除弃电问题,实现“发得出、送得走、卖得好”。
随着新能源装机占比持续提升,电力系统的波动性与不确定性增强,调节能力成为稀缺资源。《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容量市场、完善辅助服务机制、推动储能、抽水蓄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全面入市,标志着电力价值体系正从单一的“电量价值”向“电量+容量+调节+环境”多维价值重构。
三峡能源近年来大力推进“风光水储”一体化战略,在水电调峰能力基础上,大规模布局抽水蓄能与电化学储能项目,并探索“新能源+储能”协同运行模式。在新的市场机制下,其储能资产不仅可保障新能源稳定出力,还可通过参与调频、备用、容量补偿等辅助服务市场获取额外收益。这种“发电+调节”的双重能力,将显著提升公司在电力市场中的议价权与抗风险能力,从单一的电力供应商转型为具备系统支撑能力的绿色能源综合服务商。
《实施意见》鼓励民营企业、分布式能源、可调节负荷等多元主体参与市场,并推动绿电、绿证交易深度融合,这为三峡能源拓展市场边界、创新商业模式提供了广阔空间。公司可依托其强大的绿电供应能力,与高耗能企业、数据中心、工业园区等开展绿电直供、绿证交易、PPA(长期购电协议)等合作,满足企业ESG(环境、社会和治理)与碳中和目标需求。同时,通过参与虚拟电厂聚合、需求侧响应等新业态,进一步挖掘用户侧价值,构建“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能源生态。
此外,政策明确将加大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建设,提升特高压利用率,这为三峡能源的大型基地项目提供了关键基础设施保障。随着“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的加快建设,公司已布局的项目将优先获得输送资源,形成“通道+电源”的协同优势,进一步巩固其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不仅是制度层面的改革,更是产业链价值的深度重构。在这一进程中,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系统调节能力、市场化运营能力将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三峡能源凭借其在资源布局、项目规模、技术集成与战略前瞻性上的综合优势,已站在新一轮电力改革的“风口”。随着政策落地、机制完善、项目投产,其资产质量、盈利能力与市场影响力有望实现跨越式提升。
可以预见,在2030年碳达峰目标的倒逼与全国统一市场机制的双重驱动下,三峡能源将不仅是中国最大的清洁能源运营商之一,更将成为新型电力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系统稳定器与价值创造者。这场十年一遇的电力体系重构,正为像三峡能源这样的行业龙头,铺展开一条通往高质量发展的黄金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