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核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现就提名杜至刚、胡裔光、赵雪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杜至刚、胡裔光、赵雪媛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
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赵雪媛女士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学专业教授职称及管理学博士学位,且在会计、审计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任职要求。
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杜至刚、胡裔光、赵雪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12 月 30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的签字页)委员签字:
(杜至刚) (关献忠) (胡裔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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