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聘任外部会计师及资质审查情况
(一)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未发现违反诚信和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续聘天健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为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未发现违反诚信和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续聘大华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为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大华和天健进行了沟通,听取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12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
目合伙人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就大华关于公司 2024年审计工作的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及审计重点等有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同意年度审计安排,并对年度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和天健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依照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范及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执行独立审计工作,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专项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且未发现其违反职业道德及职业规范的情形,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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