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的评估报告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
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
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
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4、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同意变更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在 2024 年度履职过程中,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应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围绕公司年度审计重点展开,积极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财务部和内审部等进行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对信永中和进行了评估和审查,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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