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电科芯片 公告编号:2025-031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由董事长李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025 年度审计相关费用(含 2026 年季度、半年度报告审阅)合计人民币 80 万
元(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深圳市瑞晶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智能电源集成电路应用产业园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3.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董事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斌先生、肖志强先生、马羽先生、蒋迎明先生、李儒章先生在审议时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5.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斌先生、肖志强先生、马羽先生、蒋迎明先生、李儒章先生在审议时予以回避,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向关联方或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向关联方或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斌先生、肖志强先生、马羽先生、蒋迎明先生、李儒章先生在审议时予以回避,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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