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5-033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 年 6 月 3 日,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董事会十一届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修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监事会改革等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相应废止《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后附的修订对照表。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整体修订内容: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将《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与表决有关的“半数以上”统一调整为“过半数”,以及删除《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等相关用词以及第十三章“监事会”整章。
2. 直接删除无需替换为其他词语的,本表不再展示,需替换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等其他词语的,在本表中另行列示。此外,由于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1 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
2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发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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