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宇
作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下简称“东方电气”、“公司”),2024 年,我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独立、公正、负责地行使职权。我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陈宇,1963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
专业、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分别获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贷部副主任科员,信贷一部能源交通处副主任科员、副处长,信贷管理部能源处副处长、市场开发处副处长,大客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处长、处长,公司业务部客户四部处长、高级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金融管理办公室主任、金融产业部主任;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巡视专员。2024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我自 2024 年 6 月 28 日起开始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以
现场及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现场+通讯)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次数
陈宇 5 5 0 0 否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我自 2024 年 6 月 28 日起开始履行专委会召集人及委员的相关职责,报告期内,
我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任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委员、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间所有专委会会议都亲自参加。
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参加专委会次数 实际参加专委会次数
陈宇 9 9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5-2027 年日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我认为公司签署的 2025-2027 年三年日常持续关联交易协议是公司日常经
营业务所需,具有必要性,且条款公平合理,并遵循一般商业条款或不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相关交易的年度金额上限合理,进行相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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