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行权。现将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
马永强、独立董事刘登清、独立董事黄峰,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马永强
担任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召集人,2024 年 2 月 5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计与审核委
员会成员调整为独立董事曾道荣、独立董事刘登清、独立董事黄峰,其中曾道荣具有专业会计资格并担任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召集人,2024 年 6 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十一届审计与审核委员会成员调整为独立董事曾道荣、独立董事黄峰、独立董事陈宇,其中曾道荣具有专业会计资格并担任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召集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主要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
全面预算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工作及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2024 年 1 月 5 日,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
度全面预算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十届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时,会议听取年审会计师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
2024 年 3 月 27 日,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公司核销印度辛迦塔里项目债权的议案》《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与审核委员会 2023 年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十届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时,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年报审计情况。
2024 年 4 月 29 日,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23 年度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十届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2024 年 8 月 29 日,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十一届二次会议审议。
2024 年 10 月 25 日,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5-2027 年日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十一届四次会议审议。
2024 年 12 月 18 日,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风电业务会
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十一届五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对 2024 年度报告审计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充分发挥监督、督促和审核作用,积极履行责任和义务,在公司年度及各期财务报告编制和审阅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生泄密和内幕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审计与审核委员会会议,听取年审会计师 2024 年
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人员配备及时间安排等方面内容进行沟通并提出要求。
四、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对审计及其他专项工作的审核意见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与评估。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均按照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并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内控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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