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人力 编号:临 2025-012 号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城乡”、“公司”)于 2023 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通过(1)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管”)接受划转获得的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外企”“标的资产”)86%股权;(2)发行股份购买天津融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融衡”)、北京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创投”)以及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国发”)分别持有的北京外企 8.8125%、4.00%和 1.1875%的股权;并(3)向北京国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城乡
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90 号)。
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完成标的资产北京外企的交割过户工作,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工作。
二、业绩承诺情况
2022 年 4 月和 2022 年 6 月,公司与北京国管、天津融衡、北创投和京国发先后签
融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之盈利承诺补偿协议》和《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津融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之盈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盈利承诺补偿协议》和补充协议”),北京国管、天津融衡、北创投和京国发就标的资产北京外企对应的业绩承诺指标做出以下约定:
(一)业绩承诺期限: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限为三年: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二)业绩承诺指标:
1、北京外企在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归母净利润额分别不低于: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承诺归母净利润 51,888.92 59,393.65 66,217.91
2、北京外企在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扣非归母净利润额分别不低于: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 48,779.42 56,284.15 63,108.41
(三)盈利承诺补偿:
1、盈利承诺补偿安排如下:
(1)如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末,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归母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归母净利润数的,则上市公司应在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依据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乙方应补偿的金额,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归母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归母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累积承诺归母净利润总和×标的股权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在上述公式中: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归母净利润数”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当期期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归母净利润数”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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