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关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297 号
关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 专项说明 1-5
关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297 号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人力”)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北京人力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9 号)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 127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治理层负责监督北京人力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北京人力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 127 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北京人力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北京人力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5 年 4 月 24 日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城乡”、“公司”)于 2023 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通过(1)资产
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管”)接受划转获得的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外企”或“标的资产”)86%股权;(2)发行股份购买天津融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融衡”)、北京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创投”)以及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国发”)分别持有的北京外企 8.8125%、4.00%和 1.1875%的股权;并(3)向北京国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城乡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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