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6-007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
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6 年 2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全体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柳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绵阳科技城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收集、分析与数据服务等,基于市场环境及业务适配性不足等因素,大数据公司业务已于 2023 年停止运营。
为聚焦主业,优化资产配置,加快处置低效股权、盘活闲置资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会议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持有的大数据公司 58.33%股权转让给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根据中联
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
日,大数据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 56,784,774.52 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人民币 33,124,451.80 元(不含税)。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大数据公司股权。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长虹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张晓龙先生、邵敏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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