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9 18:44:53 股吧网页版
四川长虹: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5-104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第十二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12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
席董事 9 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柳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自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会议同意关于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临 2025-105 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契合监管机构最新规范要求,依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会议同意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同意公司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等 12 项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四川长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修订)》《四川长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 年 12 月修订)》《四川长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 年12 月修订)》《四川长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修订)》《四川长虹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 年 12 月修订)》《四川长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
年 12 月修订)》《四川长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 年 12 月修订)》《四
川长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 年 12 月修订)》《四川长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修订)》《四川长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2025 年 12 月修订)》《四川长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修订)》《四川长虹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 12 月修订)》。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绩效年薪及业绩激励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方案》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业绩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会议同意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绩效年薪及激励的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杨金先生、何龙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