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颜锦江)
2024 年度,作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本人颜锦江,男,1973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四川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
业博士,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曾任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县委副书记(挂职)、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副教授、南洋理工大学彩虹访问学者、四川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总经理兼国家大学科技园总经理、四川川大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四川省新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大川合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市技术经理人协会理事长,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研究会副理事长,四川省数量经济学会副理事长,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董事,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同时,
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亲
自出席,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
事勤勉尽责义务。2024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 本年应参加 以现场方式 以通讯方式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颜锦江 18 1 17 18 0 0 否
作为独立董事,对需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做到了预
先审阅、认真审核,并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从个人专业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和建
议。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保持密切、
充分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
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对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
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全部会议,共计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 7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不存在无故缺席的
情况。2024 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企业管理、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业领域的特长,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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