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5-024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03,522,639.00 元;2024 年度母公司报表
净利润为 1,243,490,887.57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 937,598,718.9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不送股,不实施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4,616,244,222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0,812,211.10 元(含税)。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461,624,422.20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 65.62%。2024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461,624,422.20 - 184,649,768.88
回购注销总额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3,522,639.00 687,701,603.71 467,872,369.98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937,598,718.9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总额(A) 646,274,191.0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总额(B)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C=(c1+ c2+ c3)/3) 619,698,870.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及回购注销总额(D=A+B) 646,274,191.0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 否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E=D/C) 104.29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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