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 430004号】。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 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中兴华所审计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
“强调事项”意见如下: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贵公司 2024 年度存在被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300 万元的情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笔拆出款已归还。该笔关联资金拆借规避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说明贵公司在关联方资金拆借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截至本报告日,贵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专项说明
董事会审阅了中兴华所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中兴华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董事会同意中兴华所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三、 董事会对上述事项采取的整改措施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未再发生资金占用
情况,公司已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向广大投资者深
表歉意。
2、公司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3、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整改,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4、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提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同时公司要求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治理合规要求,对与关联方往来事项均予以特别重视,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说明。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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