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7 19:21:00 股吧网页版
中路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中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公司十一
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
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
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 人员信息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52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 人。

3. 业务规模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5,828.7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0,091.3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39.59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5,791.12 万元。中兴华所在公司所属制造业行业中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81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 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1 次。48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4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
纪律处分 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陶昕,2021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 年 3 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珍,2021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
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1 年 3 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7 家证券业
务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丹,2015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 年 12 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复核 9 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

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类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上海新文化传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