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09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ZHONGLU CO.,LTD.
202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 第 五 十 一 次 )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第五十一次)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提请各位股东注意以下事项: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股东应遵守大会纪律,保证其他股东履行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四、股东要求发言的须在股东发言议程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发言顺序按持股数由多到少排序,股东在发言时,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
五、公司董事会可指定专人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的提问,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参会人员应尊重公司及其他参会人员的名誉权、肖像权等相关权利,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传播会议视频、图片等信息。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秘书处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第五十一次)股东大会议程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14:30
二、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宝山区真大路 560 号永久 1940·iHUB 创意产业
园 A3 栋 1 号)
三、 会议主持:董事长 陈闪
四、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 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注意事项
(四) 宣读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签订建设用地减量化清拆补偿协议的议案》......陈闪 (五) 股东发言及公司代表答复
(六) 主持人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七) 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八) 大会表决
(九) 宣布表决结果
(十)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律师对大会程序发表见证意见
股东大会资料之一
关于签订建设用地减量化清拆补偿协议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人):
因实施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需要,根据浦东新区规划资源局沪浦整立【2023】394号批复,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人民政府拟对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座落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南六公路 818 号的部分地块实施减量化清拆工作。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人民政府、上海市浦东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浦东新区建设用地减量化清拆补偿协议书》。本次公司被列入减量化清拆补偿计划的土地面积 78,816 平方米,各类补偿金额合计人民币 176,130,994 元。
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建设用地
减量化清拆补偿协议的议案》。本次交易对方为机关单位,具备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的相关人员负责后续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文件签署事宜。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人民政府
性质:机关单位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 8888 号
负责人:冯新
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除本公告以外的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具备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被清拆土地的地址及面积
本次拟减量化清拆公司座落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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