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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08:55: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1.22公告胜帮凯米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2%,4.23公告已减持1070万股达到1%。根据证监会2024 年5月23日《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此次胜帮凯米减持的2%股份受让方能不能在六个月内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保税科技:
你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4-29 1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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