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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报告

一、致同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合伙人为李惠琦。截至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45 人。

2023 年度,致同所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严冰,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范晓红,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致同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致同所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对公司情况较为了解。致同所审计小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二)审计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围绕被
审计对象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货币资金、营业收入、投资收益、预期负债等。致同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项目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沟通,按时解决了公司重难点问题。致同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业务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业务总监。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意见分歧。

(四)质量管理机制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项目质量复核人须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致同所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
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致同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致同所在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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