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5
第三章 股份......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10
第五章 董事会......41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66
第七章 党的组织......6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7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8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8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88
第十二章 附则......8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淄博市
【淄政发〔1988〕164 号】文件《股份制试行规定》和淄博市股份制协调指导小组颁发的《淄博市全民所有制企业股份制试点实施方案》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鲁体改字〔1988〕第 57 号文”批准,以向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山东省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国家体改委以“体改生〔1993〕58 号文件”批复,确认公司继续进行股份制试点,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山东省体改委以“鲁政股字〔1996〕第 18 号文件”批准公司为规范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依法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重新登记手续,并领取注册号为 16309829—2—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第三条 公司于 1988 年 11 月 30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淄博
市分行以“淄银发〔1988〕231 号文件”批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 万股,1990 年 3 月 28 日经淄博
市股份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淄股领〔1990〕第 2 号文件”批准,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800 万股;经淄博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淄国资字〔1992〕第 64 号文)批准,本公司原国有净
资产的 80%,即 5682.20 万元折为 5682.20 万股国有股。1992
年 9 月 21 日经淄博市股份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淄股领〔1992〕第 5 号文件”批准,公司向原有社会公众股东配售1560 万股社会公众股,发行法人股 440 万股。其中,公司上述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 2560 万股,
于 1996 年 12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Luxin Venture Capital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裕民
路 129 号
邮政编码:25508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4435.9294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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