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6 18:21:23 股吧网页版
西藏城投: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商业地产抵押资产证券化(CMBS)产品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5-034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商业地产抵押资产证券化(CMBS)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释放商业地产价值,同时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申请发行商业地产抵押资产证券化
(CMBS)产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商业地产抵押资产证券化(CMBS)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向子公司上海藏投酒店有限公司、泉州市上实置业有限公司、西安和润置业有限公司及陕西世贸之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合称“借款人”)合计发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1 亿元的股东借款,并以其对借款人享有的标的债权为基础资产与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金资管”)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合作,设立“西藏城投第一期商业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实际设立时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本次专项计划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4.01 亿元,期限不超过 18 年,具体规模、发行期限、结构化安排、增信安排等项目要素将根据实际情况、监管要求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

2、由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募集资金,受让公司(原始权益人)享有的标的债权(基础资产)。

3、在本 CMBS 项目存续期内,由公司及借款人作为资产服务机构,负责标
的物业的管理及现金流的归集,由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协同托管银行进行专项计划的分配。

4、本次 CMBS 专项计划通过结构化设计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内设开放期,
并设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回售选择权,即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有权将所持有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全部或部分回售。公司将履行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回售价款的义务。开放期内公司亦有权选择赎回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剩余份额。

二、情况说明

1、标的资产概况

本 CMBS 项目标的资产共有四处,分别为:

1)上海静安假日酒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藏投酒店有限公司所有,位于静安区中兴路 1738 号,紧邻上海金融街中心,总建筑面积 3.04 万平方米,委托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2)泉州东海假日酒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市上实置业有限公司所有,位于泉州市中央商务区,酒店建筑面积为 1.9 万平方米,委托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3)西安静安荟奥莱公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世贸之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所有,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总面积为 10.88 万平方米,以国内外名品折扣中心为主体,是集多功能服务配套的奥特莱斯商业综合体。

4)西安静安荟生活奥莱,为公司持股 51%子公司西安和润置业有限公司所有,项目位于西安市莲湖区、新城区及未央区交界处核心主要交通干线北关正街,商业空间由地下一层至地上六层组成,总面积 6.7 万平方米,商户类型涵盖零售服装、黄金珠宝、餐饮超市、影视娱乐、儿童游艺等业态,在传统奥莱模式以零售业态为主的基础上增加了娱乐、餐饮、儿童等业态。

2、发行目的

1)盘活存量资产。相较传统的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而言,CMBS 可扩大融资额度,实现投资资金回笼,释放商业地产价值。

2)降低资金成本。一、二线城市有着稳定现金流的优质商业项目,通过价值增信,提升产品评级,融资成本较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及普通债券品种更低。
3、公司信用公示情况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发行方案

1、证券发行类型

公司采用 CMBS 模式,通过结构化设计,向投资者发行商业地产抵押资产
支持证券。本专项计划设优先/次级分层,次级规模不低于 100 万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持有。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2、发行规模与发行安排

公司作为本次资产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拟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1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批的金额为准。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复额度后及批复有效期内,公司将统筹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监管政策、公司资金使用需求、市场利率窗口等因素,自主择机安排发行时间。

3、证券期限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