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安徽江淮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勤信审字【2025】第 3448 号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一、审计报告 1-2
二、已审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3-4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5-6
3.合并利润表 7
4.母公司利润表 8
5.合并现金流量表 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13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4-16
三、财务报表附注 17-89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审 计 报 告
勤信审字【2025】第 3448 号
安徽江淮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安徽江淮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重工)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8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 1-8 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江淮重工 2025 年 8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8 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江淮重工,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江淮重工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江淮重工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江淮重工、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江淮重工的财务报告过程。
安徽江淮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023 年 1月 1 日至 2025年 8月 31日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安徽江淮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立于 2003年 9月 19日,注册
资本为 5000万元,其中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9%。本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000754852189E,法定代表人:陈先友,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上海路 2号。
2024年 6月 28日,《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江淮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51%股权无偿划转至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24〕226 号),决定将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江淮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51%股权无偿划转至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 8月 22日,根据本公司 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