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1996-09-10
山东黑豹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一、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指山东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指山东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指本公司章程。
集团公司:指山东黑豹集团公司。
本次发行:指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的1,34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主承销商:指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指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上市推荐人:指海通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销商:指威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烟台证券公司。
元:指人民币元。
二、绪言
本招股说明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写而成,旨在为投资者提供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全体董事已确认本招股说明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发行的股票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所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招股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因买卖本公司股票所需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本公司、承销商和上市推荐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发售新股的有关当事人
1 、发行人:山东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军亮
地址:山东省文登市龙山路107号
电话:0896-8352146
传真:0896-8352228
联系人:孙明、周桂传、周凤玲
2、发行人财务顾问:山东证券公司
法定代羡人:胡荣甫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路北首
电话:0531-2969931
传真:0531-2969497
联系人:初同新、钟慧
3、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惠珍
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175号
电话:021-63296816
传真:021-63296017
联系人:蒋宝珠、金铭
4、副主承销商: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熹豪
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38号华银大厦12层
电话:0898-6761133
传真:0898-6713235
联系人:杨良
5、分销商:威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永文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统一路北首
电话:0896-5313813
联系人:李雪梅、杨春燕
分销商:烟台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新官
地址:山东烟台市南大街186号
电话:0535-6283098
联系人:孙奇华
6、上市推荐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惠珍。
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175号
电话:021-63296016
传真:021-63296017
联系人:蒋宝珠、金铭
上市推荐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平安大厦四层
法定代表人:李仁杰
电话:0755-2414856
传真:0755-2414862
联系人:王学哲
7、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山东省对外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郑海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路232号
电话:0531-8954435
传真:0531-8933424
经办律师:李晓明、张守志
8、财务审计机构:山东烟台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刘天聚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胜利咱2号
电话:0535-6224420
传真:0535-6224381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永兰、孙样祚
9、资产评估机构:山东审计师事务所
注定代表人:林乐青
地址:济南市石棚街15号
地址:0531-6922756
传真:0531-6922905
经办评估人员:方莉、杨华岩
10、土地估价机构:山东省地产估价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刘建功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东外环路中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