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沈飞”、“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30 号)同意注册,中航沈飞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9,245,283.02 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3,970,754,716.98 元;另扣除印花税及发行登记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67,893.4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69,686,823.57 元1。
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汇
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 7-00001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各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已经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
荐人、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1公司实际发生的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 7-00001 号)所载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0.01 元,主要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与预估登记费金额差异所致。
日披露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5-04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
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号 金额
1 沈飞公司局部搬迁建设项目 沈阳飞机工 863,600.00 192,200.00
2 复合材料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 业(集团) 48,600.00 48,600.00
3 钛合金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35,500.00 35,500.00
吉林航空维
4 飞机维修服务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修有限责任 43,713.32 39,330.00
公司
5 偿还专项债务 10,000.00 10,000.00
中航沈飞
6 补充流动资金 74,370.00 74,370.00
合计 1,075,783.32 400,000.00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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