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5-022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原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沈飞”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航沈飞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中航沈飞与航空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与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航空投资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实际控制的企业,航空投资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除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
公司与中航工业及其下属企业进行的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含本次交易,不含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0。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
修改本次发行方案,签署与中航沈飞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航沈飞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中航沈飞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航空投资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协议》。
航空投资经充分考虑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拟不再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为
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中航沈飞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航沈飞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中航沈飞与航空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对本次发行的方案进行调整,航空投资拟不再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并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航空投资系公司的关联方,其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航空投资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航空投资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后永康胡同 17 号 10 号楼 1 层 2021 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9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6728196XK
主要股东: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航空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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